2020年德州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現將2020年德州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20年應屆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能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回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報考人員如與合并職位中的任何一個用人單位有應回避關系,則不能報考該合并職位。
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市級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5月。
二、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錄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招錄職位表和有關部門發布的招錄簡章,報考者可以通過“燈塔-德州黨建”網絡平臺的“考錄公務員專題”查詢。
報考者對招錄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招錄職位表查詢。
(二)網上報名
報名主要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可以通過“燈塔-德州黨建”網絡平臺“考錄公務員專題”的“考生報名平臺”登陸報名,也可以直接登錄山東省2020年度公務員招錄考生報名平臺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可在2020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提交報名申請。報考者只能在全省范圍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可于2020年5月7日11:00至5月13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建立報名容缺機制,暫未取得招錄職位要求的資格資質證書的,經報考者本人作出能夠在資格資質審核截止時間前提供資格資質證書的承諾后,可以先報名考試;在資格資質審核截止時間前未能提供資格資質證書的,由招錄機關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網上繳費確認。招錄機關于2020年5月13日16:00前完成資格初審工作。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后,應于2020年5月7日11:00至5月14日16:00登錄報名平臺進行網上繳費確認。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確認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報考者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當按指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
4.網上打印報名資料和準考證。報名繳費成功后,報考者應及時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等報名資料(在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簽署《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并于指定時間登錄報名平臺打印筆試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發布公告。筆試準考證保存到公示擬錄用人員階段。
5.錄用計劃核減及職位改報。最終報名繳費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錄用計劃。重點扶持區域的基層職位和人才緊缺職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到2:1。
核減和取消錄用計劃的情況,在“燈塔-德州黨建”網絡平臺“考錄公務員專題”上公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報考者,經本人同意,可按規定改報我市各級機關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報考者在整個招錄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系招錄機關變更聯系電話,以免錯失錄用機會。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內容。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原則。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申論試卷分為A類和B類。市級機關的職位,使用申論A類試卷;市屬基層單位和縣級以下機關的職位,使用申論B類試卷。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應根據招錄職位要求,參加公安專業科目筆試;其他設置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報考者須參加招錄機關組織的相應專業科目考試。
2.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和專業科目筆試時間,另行發布公告。
本次考試在我市中心城區設置考點。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后,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者的筆試成績。有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規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筆試成績。其中,外語等特殊職位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職位的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二)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照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首批人選,并在網站上公布。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等多種形式,采取百分制計分辦法,實行考官和考生雙抽簽。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面試人員公布。
設置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報考者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參加專業能力測試。
考試結束后,報考者的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以及綜合成績,在“燈塔-德州黨建”網絡平臺“考錄公務員專題”上發布。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未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按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按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分別占40%、40%、2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負責體檢和考察工作。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涉及個別職位調整體檢有關項目標準的,見招錄職位表或者相關部門發布的招錄簡章。報考者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考察工作貫徹落實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疾烨闆r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報考合并類職位的考生,在招錄職位擬錄用人員公示前,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開選擇該職位規定的具體用人單位,高分先選過程中因棄權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則根據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高分先選后,已選崗無故放棄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
在擬錄用人員公示前,對報考者放棄或因體檢考察問題形成計劃空缺的職位,招錄機關在2020年9月30日前可視情從該職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中依次遞補,涉及合并類職位的不再進行高分先選。
五、公示和報到
招錄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綜合成績、體檢結果等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在“燈塔-德州黨建”網絡平臺“考錄公務員專題”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報考者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定要求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對于公示或錄用后無故放棄錄用的人員,招錄機關按規定程序將有關情況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
六、試用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招錄機關和用人單位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嚴格教育、悉心培養、全面考核。試用期間發現新錄用公務員有不具備公務員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不能勝任職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錄用為鄉鎮機關公務員的,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報到時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
特別提示:
2.本次公務員招錄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本次公務員招錄發布的公告、簡章、職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本年度、本月份。
附件:2020年德州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報考指南
職位表
1.2020年德州市各級機關公務員招錄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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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德州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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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德州黨建
編輯|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