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打基礎、利長遠的好事,是城市發展的追求,既是市委市政府的奮斗目標,更是市民百姓的熱切期盼。因而,需要更好地發動群眾,使創建活動更具群眾基礎,推動創建活動深入持久并良性發展。
自我市創建文明城市開始,文明就猶如一盞明燈,引領群眾崇德向善,用行動傳播文明風尚,用愛心呵護美好家園。因為,每位市民都知道,文明內涵的培養,是從一件件小事積累而成,文明的行為涉及城市生活各方面,微小而又踏實。文明對于個人,是一種積極向上的素質;對于城市,是一種和諧穩定的氣質。各級各部門引導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從點滴入手,從身邊事做起,自覺培養良好的文明習慣。當所有市民把文明行為當做行為準則,也就鑄就了整座城市的精魄。
文明創建是一項長期工程,需持之以恒、久久為功。文明創建工作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因而不能急功近利,畢其功于一役。只有做到常態化、長效化,創建工作才能真正做到群眾的心里。比如,“禮讓斑馬線”折射出一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可是,在中心城區有些車輛還存在搶行現象,由此可見,文明創建工作還須常抓不懈。對照其他全國文明城市的創建過程,無不是發揚“釘釘子”精神和工匠精神,持之以恒努力奮斗的結果。只有久久為功,拿出“繡花功夫”,切實保障市民權益,才能提升市民對創建的參與度,增加責任感和使命感。
創建文明城市是一個日積月累的過程,每一步都需走得踏實、走得穩健,因此,需要每位市民共同努力,發揮主觀能動性,增強公德意識。當文明內化為市民的基本行為習慣,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如此,全國文明城市就會成為新時代現代化新德州的一張靚麗名片。
□張明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