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德州市舉行“重點工作攻堅年”系列新聞發布會第十二場,發布我市“推進要素配置改革攻堅”相關情況。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春明圍繞該局承擔的要素配置領域改革攻堅事項介紹有關情況。
市生態環境局持續推進“一窗受理、一次辦好”工作,對市、縣兩級事項清單進行了逐一歸納梳理和規范,制定德州市生態環境局“一次辦好”事項清單。進一步細化量化服務標準,壓減自由裁量權,實現了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認真梳理部門依申請事項,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簽訂行政審批及政務服務事項授權委托書,排污許可證核發等24項依申請事項全部進駐政務服務大廳,市生態環境局相關業務科室提供行政許可事項業務手冊和服務指南。組織各相關科室對委托事項進行認真梳理,制定委托事項容缺受理材料清單,進一步提高涉企事項容缺受理程度,提升企業辦事效率。
全面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排污許可制度是依法規范企事業單位排污行為的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是企業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重要依據。今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是國家要求的硬任務,當前正處于全力攻堅階段。市生態環境局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了“摸清底數、排查無證、分類處置、清理整頓”四個步驟,發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公告。結合疫情防控特殊情況,采取網絡培訓、線上交流等方式,分階段分步驟對排污許可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在線答疑解決系統操作疑難問題,指導推動全市75個行業開展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今年以來,累計核發(變更)排污許可證134家,組織9000余家企業完成登記,已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目前正在全力攻堅,確保9月底前實現全覆蓋。
健全完善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配合市生態委辦公室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進一步明確各類主體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市生態環境局對《德州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進一步修訂完善,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省委編辦、省生態環境廳計劃于7月底前出臺省直有關部門及中央駐魯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待省里文件出臺后,市生態環境局將對照省里文件進一步補充完善。為推進環境治理責任落實落地,市生態環境局積極推進健全完善全市生態環境考核體系,編制《德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量化考核辦法》,進一步增強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考核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壓實市直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和縣市區屬地管理責任,推進高質量發展。目前該文件已經市政府常務會和市委常委會通過,待印發實施。
下一步,生態環境局將:
(一)扎實推進“要素跟著項目走”和“畝產效益”改革
總量指標是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畝產效益”改革要求,市生態環境局全面做好建設項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標確認工作,努力破解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不足難題。
一是深挖總量替代指標來源。結合“四上四壓”等壓減騰退項目以及“水十條”“氣十條”等治污工程的推進落實,精準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量,將騰出的污染物總量指標用于新建項目建設,對單位資源要素產出高的企業優先供給。
二是建立總量替代指標儲備庫。對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替代指標實施動態儲備管理,以前三季度確認總量指標的20%為基準儲備可替代指標資源,由市級統籌管理,用于支持總量指標需求較大的全市重點項目建設。
三是實行污染物削減量預支。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則,建設項目所需污染物總量指標,可從擬替代關停的現有企業、設施或者治理項目形成的污染物削減量中預支,污染物減排方案應當于新項目投產前全部完成。
四是鼓勵企業實施污染物減排措施。采取減排措施并發揮減排效益的單位,形成的可替代總量指標可優先用于本單位新建項目,鼓勵企業采取措施減少排放,為本區域發展拓展污染物排放總量空間。
五是加強總量指標管理。建立總量指標管理臺賬審查機制,每季度對各縣(市、區)總量指標管理臺賬進行審查,重點審核指標來源真實性、指標核算準確性、替代使用規范性以及統籌指標儲備情況,以總量替代指標規范管理高效支持項目建設。
(二)持續深化“一次辦好”事項改革
一是推進山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豁免管理要求,實施分類管理,對污染較輕的、不造成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豁免環評備案。
二是推動山東省建設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工作落到實處,對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內的建設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減輕企業負擔。
三是貫徹落實市政府政務服務“一鏈辦理”工作要求,深入推進“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助力全市政務服務優化和營商環境改善。
四是配合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有關部門,持續推進德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再造,按照《工程建設項目策劃生成管理辦法》要求,在“一張藍圖”基礎上,形成牽頭部門策劃、配合部門協調,共同提升項目審批效率的新局面,持續推進并聯共審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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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鳴宇 馬樂
編輯|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