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晚,禹城市疾控中心接德州市疾控中心協查函,涉及某陽性人員的一名密切接觸者在我市,相關單位立即采取管控措施,目前,密切接觸者王某某及其2名次密接已按要求落實集中隔離管控措施,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經流行病學及大數據調查,王某某于2021年12月29日15時從大連乘坐SC8792航班至濟南(座位號27E),16:15到達濟南遙墻機場,由其父母自駕車(魯A8G11T)接回禹城倫鎮,自述29日、30日、31日居家未外出。2022年1月1日上午8:00-8:20由其父親自駕車(魯A8G11T)帶王某某到倫鎮衛生院進行核酸采樣,全程佩戴口罩,8:31-8:34其父親先后在倫鎮街第一百貨、百味居超市購物后回家,期間王某某全程未下車。
請在上述時間、地點與密接者王某某可能有接觸或軌跡交叉的人員,第一時間向屬地鎮街、村(社區)或工作單位報告,并配合做一次核酸檢測,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期間如有發熱、咳嗽等癥狀,要立即撥打120,由120救護車接到就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如隱瞞相關接觸情況,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請廣大市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主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好個人健康防護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風、不扎堆、少聚集。積極主動接種新冠疫苗。當前,正值元旦假期,倡導非必要不出行,提倡就地過節,省外入禹返禹人員須提前3天向所在單位、社區(村)報備,并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途中做好個人防護,返禹后主動進行一次免費核酸檢測。
禹城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月2日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編輯|高紅巖
審核|張曉航 終審|朱代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