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通知要求—— 舉辦各類大型活動需報批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天力)1月10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為確保公共安全、疫情防控安全,舉辦各類大型活動需報批。
通知指出,根據市委、市政府意見,各級各部門單位組織的大型會議、活動,要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型會議活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公共安全、疫情防控的申請報批工作。
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聚集性活動,包括公園、商場、娛樂場所、景區等日常經營范圍內活動,要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根據活動參加人數由市、縣公安機關分級負責審批。
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室內舉行的各類大型會議、活動,本轄區內200人以內的由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200人以上、跨區域100人以上的需報德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對其室外舉辦的各類大型會議、活動,500人以內的由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500人以上的需報德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提前15天報批,不得越級或突擊報批。
要做好各類大型會議、活動的輿情研判、疫情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工作,嚴格落實輿情管控線上線下同責,既抓好線上輿情的監測處置,又抓好線下問題的排查化解。
各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勁心態,特別是針對公共安全和疫情防控方面政策的“空白區域”,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主體責任,對舉辦重大活動不報、瞞報或因公共安全、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對舉辦單位及其負責人、相關人員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