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楊碩 通訊員 張玉玲 唐冬敏)日前,德城區檢察院對一尋釁滋事的未成年人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 4月23日晚20時許,犯罪嫌疑人陳鴻(17周歲)、李斌(17周歲)、劉威(未滿16周歲)酒足飯飽后,劉威提出去敲朋友楊某家的門找樂子,當三人從楊某家回來,走至天衢西路便民市場附近時,楊某的父親騎三輪車趕來責問他們為什么敲自己家的門,因言語不合,犯罪嫌疑人陳鴻、李斌將楊某父親打傷,后被路過的巡邏民警發現,民警將犯罪嫌疑人李斌控制住,此時陳鴻持匕首威脅民警,借機和李斌一起逃脫。
??? 5月2日零時,犯罪嫌疑人陳鴻、李斌同王某、李某四人在運河經濟開發區國棉廠東門附近吃麻辣串,當巡邏民警路過時,陳鴻無故將啤酒瓶扔向巡邏民警,并對民警進行辱罵攻擊。
??? 該案經公安部門偵查終結后,移送德城區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承辦檢察官經認真閱卷,依法提審犯罪嫌疑人后,發現犯罪嫌疑人陳鴻曾于2011年11月份因涉嫌聚眾斗毆、尋釁滋事被教養一年,同年12月份被所外執行。另外陳鴻還多次攔截小學生,使用恐嚇等手段索取錢財。
??? 鑒于該案犯罪嫌疑人陳鴻在所外執行階段,仍不思悔改,公然藐視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挑釁公安民警,其雖為未成年人,但其行為社會危害性大、主觀惡性極大,德城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陳鴻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