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對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等作出明確規定,為新時代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證,對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推動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建好“橋頭堡”。實施鄉村振興,關鍵在于推動鄉村組織振興。給錢給物,不如建個好支部。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要創新黨組織設置方式,把黨組織設置向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家庭農場以及農民工聚居地和新興產業鏈條延伸,消除空白點,實現黨在農村產業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加大對軟弱渙散黨組織的整頓力度,在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問題準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對癥下藥,促使農村基層黨組織得到全面提高。堅持強化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注重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引導教育群眾,將基層黨組織的活動延伸到農村工作的各環節和全過程,使基層“神經末梢”成為群眾心中的“神經中樞”,不斷增強農村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選好“領頭羊”。一個好的黨組織書記,能夠帶好一個班子、建好一個村子、找到一個富民的好路子。針對一些農村“人難選、無人選”的問題,采取“兩推一選”、上級選派等辦法,注重從帶富能力強的村民、復員退伍軍人、經商務工人員、鄉村教師、鄉村醫生、社會工作者、大學生村官、退休干部職工等群體中,推選思想政治素質強、群眾工作能力強的人選擔任黨組織書記,使脫貧攻堅有一批較強的指揮員、鄉村振興有一批好的帶頭人。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著力提升黨組織書記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完善選人用人機制,激發農村基層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通過做好選、育、管、用等工作,著力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帶頭人隊伍,切實當好推動“三農”工作頂梁柱和主心骨。
育好“排頭兵”。通過積極創造條件,鼓勵農村黨員帶頭學技術、帶頭調整產業結構、帶頭勤勞致富,引領黨員發揮幫帶示范作用,主動與群眾結成對子共同致富。注重把返鄉知識青年、退伍軍人、鄉村企業負責人、科技能手,致富能人作為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重點培養,明確目標,強化措施,跟蹤培養,及時把思想品德好、致富業績好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不斷優化黨員隊伍結構,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活力。加強農村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健全農村黨員激勵關懷幫扶機制,激發黨員意識,增強黨性修養,切實發揮黨員在打贏脫貧攻堅戰、推動鄉村振興戰略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只有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要求,強化抓好農村基層黨建的責任,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加強基本隊伍、基本活動、基本陣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設,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才能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成新時代鄉村振興的戰斗堡壘,為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
□胡軍(作者單位:夏津縣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