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通訊員 吳傳新 于義山)近日,縣人社局對全縣在職在編鄉鎮工作人員的補貼標準按規定進行了調整提高,目前已完成審核審批工作,涉及全縣4263名鄉鎮工作人員,調整后最高1005元,人均614元。此次調整自2018年1月起執行。
落實鄉鎮工作補貼政策是進一步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引導鄉鎮工作人員安心基層、扎根基層,更好的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原補貼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的基礎上,每在鄉鎮工作增加1年,月增發10元;提高后為每人每月300元的基礎上,每在鄉鎮工作增加1年,月增發15元。
在審核審批過程中,人社局工作人員積極同有關單位配合,逐人進行審核,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同時,要求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在職在編人員信息臺賬登記制度,實行享受補貼人員“實名制”的動態管理機制,據實發放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