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史籍記載,中國的城市自奴隸社會后期便有了雛形,由于生產工具的改進,人們的物質生產有了剩余,便開始用來實物交換。每個原始部落都設立了交換的地點,規定了交易時間。一般是以 “日中為市”。為了保護本部落交易時不受外部落的侵擾和掠奪,每個部落就在交易地點的周圍用土石筑起圍墻,古時稱為“郭”,這是最早出現的城市雛形。
史書記載中的平原城
平原縣在上古少昊世為爽鳩氏的居住地。相傳平原古城最早的時候是大禹治水時民工的居住點。到周武王 (大約公元前11世紀)時,姜尚封于齊,平原是“齊西境之下邑”。就是說在周武王時,平原已經是一個人口聚集居住的小城鎮,位置在齊國的西部邊陲。當時地名是不是叫平原,平原這個名字出現的時間,平原縣志記載是在戰國時期的趙國公子趙勝被封為 “平原君”時,“戰國時為趙所并,封公子勝為平原君,食邑在此。平原之名始見(《平原縣志》)”。
據 《史記七十六平原君虞卿列傳第十六》記載: “平原君趙勝者,趙之諸公子也。諸子中勝最賢,喜賓客,賓客蓋至者數千人。平原君相趙惠文王及孝成王,三去相,三復位,封于東武城。”根據這些記載分析,戰國趙惠文王 (前337)繼位時,平原已為趙吞并,屬趙國東武城之地,當時尚沒有縣級行政單位,屬于東武城的一個城鎮。趙勝被他的哥哥趙惠文王封于東武城的平原邑應該是比較合理的。這個時候平原應該是一個 “邑”,是一個城鎮而不是一個縣。到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以平原邑置平原縣?;蛘呖梢赃@樣理解,平原是先有城而后設縣。
據舊縣志記載: “舊城在西南三十里,北齊徙今治,初為土城,莫考筑于何年。周五里七十九步,高一丈七尺,厚一丈五尺,外塹為池,環之廣三丈二尺,深一丈二尺,隙四門,東曰控岱、西曰朝京、南曰迎薰、北曰拱極?!睆倪@些記載中看出,平原城在歷史上有兩個城,古縣城在現在這座縣城的西南30里處,即現在平原縣王廟鎮張官店東南方向大約一里處,民間稱“古城子”。這座古城存在的時間應該從公元前337年至551年(北齊天保二年)前后888年。而作為縣城的治所應從公元前221年至公元551年,前后大約772年。漢滅秦后,以平原縣為平原郡的治所,時間為公元前206年至公元551年,前后大約757年左右。據 《德州志》記載北齊天保二年 (551) “平原筑新城”。
據陵縣志記載,平原郡治遷往安德縣的時間為公元556年,這中間5年的間隙,應是南北朝時期,平原郡僑置南平原郡 (現鄒平縣鄒梁古城)的時間。對存世800多年的平原古城是誰修建的,中間又有誰重修過,現在均無籍可考。
現在這座平原城所在地是從北齊天保二年 (551)開始建設,歷經南北朝至民國至今已有1450多年的歷史。其中從北齊天保二年 (551)到元朝至正十三年(1276)這725年中都有誰修建過平原城在縣志中也無記載。而從元至正十三年歷經元、明、清諸代,有誰再重修過平原城,有一些平原名人寫過的碑記。筆者依據這些歷史記載,對重修平原城事做簡要的介紹。
元朝平原監縣達魯花赤也先不花重修城池
見于平原縣志 (乾隆版)最早記載重修平原城碑記,是平原人謝文禧的 《重修城池記》,這篇記于至正十三年 (1276)五月的碑文,比較詳細地記述了元朝達魯花赤也先不花在任期間重修平原城的事跡。
平原縣城從北齊天保二年(551)由古城遷來今址,到至正十三年 (1276)已整整725年??h城為什么由張官店遷來今址,據筆者考證,主要有這樣一些因素。
一是行政區劃變動。平原縣自秦朝設縣,漢朝為郡治,是當時黃河以北地區的一大都會,但隨著朝代的更替,政治、經濟中心不斷變化,平原郡由西漢時期管轄19縣,到東漢末年在 “郡”的上面又增加了一個 “州”的層次,平原郡只管轄九個縣,地方政權由郡縣制實際上已改為“州、郡、縣”三個層次。經過三國、魏、晉,到南北朝時期,政體形式上是郡縣制,實際上已變得五花八門,加之北魏是外族占領中原,完全打破了原有行政區劃的格局。到南北朝對峙,小國林立,以平原郡所在位置已為北齊的南端,而且南朝不承認北朝對平原的實際占領,在現在鄒平縣梁鄒故城也僑置了平原郡,這實際上已形成了兩個平原郡。這樣北齊為方便管理,把位于張官店東南的平原縣城向東北方向遷移,在東北方向30里處選址新建平原縣城,平原郡的郡治如果繼續在平原縣治,也需要重新建設,因此就把郡治遷移到位于平原新址東北方向30里的安德縣,但平原郡的名字并沒有改變,平原郡治安德縣下轄四縣。
二是平原古城地址低洼,經常遭受洪澇災害的淫浸。據平原縣志記載: “漢建元三年 (前138)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饑,人相食。元鼎二年 (前115)平原被災,民餓死于道,詔賑救之。建始四年 (前29)秋,河決館陶,灌平原等四郡三十二縣。河平三年 (前26)復決平原,入濟南兩千乘。永始二年(前15),比傷水災,人相食?!薄疤滴迥?(前284)秋,霖雨暴水,霜傷禾稼。” “太寧三年(前325),大水,民饑死無算”?!疤土?(前371)八月大水,蝗害稼”。從以上這些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到,古平原城在秦漢、魏晉時期,經常會受到河水(黃河)決口大水漫灌之苦,因此,重新選擇平原城址勢在必行。三是平原古郡在漢魏時期是黃河以北地區可與青州、濟南等城市媲美的有影響的郡縣,而且是漢初高帝設置的首批郡縣,因此至南北朝時,文宣帝高洋非常不愿廢棄平原郡、縣,在古城多次被大水浸廢的情況下,只好遷徙城址,重建平原城。而且平原郡治移安德縣,平原縣城新址仍選擇在平原縣地域之內。這樣平原縣古縣城和新縣城都在平原縣原疆域之內,才使平原縣名二千三百多年保留至今。
筆者多年來尋找當年新選平原縣城所在地的資料,至今仍不得其解,只是在德州志上有 “天保二年平原建新城”寥寥數語。所以,我們只能按南北朝時期政治經濟形勢推斷,新建的平原縣城很可能是個面積較小,質量并不高的土城。所以,到元朝的時候,已經城墻傾圮,甚至連城門都沒有,連縣衙的住房條件也十分簡陋。
到元朝忽必烈統一中國,至正改元,據平原縣志載, “至元十二年監縣文林郎也先不花,奉中朝遴選乘驛涖任,及判薄將仕佐郎王庸、典史龍顯祖來為僚屬?!边@時 “國家乃有修理城塹之命”,于是監縣也先不花便成為平原縣志記載的重修平原城的第一位縣官。這里有必要介紹一下元朝縣官設置的一些情況。
元代江北諸縣是在至元二年(1765)合并北方州縣的基礎上實施的。而這時的地方行政建置已由漢唐的郡縣二級變為省、路、府、州、縣五級。處于最底層的縣,設達魯花赤一員、縣尹一員,并從六品,并有縣丞、主簿、縣尉等佐官。 “達魯花赤”為蒙古語,原意為 “掌印者”或“鎮守者”,至元朝,已成為長官和首長的統稱。在元朝的各級地方政府里面,均設有達魯花赤一職,掌握地方行政和軍事實權,是地方各級的最高長官。達魯花赤一般必須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來監督漢人官吏。這種做法被認為具有強烈的民族不平等色彩。朱元璋建立明朝后,這一官職即被廢止。
這位文林郎也先不花,就是至元十二年在平原縣擔任監縣達魯花赤的。雖然他是蒙古人,習慣于游牧生活,喜歡住蒙古包,但他當了平原的監縣,也只得按照中央政府的命令整修平原縣城。也先不花親自掛帥,按著舊城的規制重新規劃,并且頒發布告命令, “規劃立法惟役,富厚有丁之家趨事赴功,戒以匆亟單羽小民咸得休息,城既高堅,池惟深廣,則東西南北安置大門,創建重室,晨啟關而夜扃鑰,官民安堵如也,又淤城之四周,壕之兩垠,植柳四千余株,防護岸圮。公之用心,可謂詳且遠矣?!?BR>在元朝建國之初,就頒布了修建城池的命令。監縣也先不花親自 “循視故基 (縣志語)”,就是反復多次勘察舊縣城的基礎,然后就縣城建設發布了命令。首先是搞好規劃立法,要求經濟條件比較富裕和勞力充裕的市民要全力以赴投入修城,同時,不得對家庭貧困和沒有勞動力的人家增加負擔。對工程的要求也提出了明確的標準,要求城墻既要堅固又要高大,護城河既要深又要寬,并且在東西南北城門要安上大門,還要重新修建看守城門的房子,城門要晨啟暮閉,使城內的官員和百姓有安全感。同時,在城墻四周以及護城河外側,種植柳樹四千余株,用以防止護城河堤岸的崩塌,足以看出這位監縣用心良苦,不僅周詳而且有遠見。
在這次大規模的縣城建設中,對縣衙內部也進行了整修。因為平原縣地處南北來往之要沖之地,軍士馬匹多有經過,因此,縣衙和驛站均是破舊不堪,“廳廊傾漏,幾于不蔽風雨 (縣志語)”為了修繕縣衙和驛站,也先不花倡議縣衙公職人員 “咸割俸幣 (縣志語)”并且帶頭從自己的俸祿中捐獻, “復勸諭里中義士李惟賢等瓴甓磚石,隨意樂輸(縣志語)”又修建了正廳三間,更鼓樓三間,東西兩耳房五間,廚房三間,還修復了前后甬道,上下臺階,使縣衙的面貌煥然一新。謝文禧在記載了這次修建縣城之事情后,在文中對也先不花盛贊不已: “公職居牧民之長,當多事萬萬,供需曾不避難,而能以精勤有方,如此得非出于天性然也。是伐石紀事以垂不朽,可不偉哉!至正十三年 (1276年)五月記?!?BR>謝文禧撰寫的這篇 《重修城池記》刻于石碑并記于縣志?,F在,這通石碑已不知去向,好在縣志中已記載下碑文的全文,使這位蒙古族的也先不花監縣重修縣城的事跡流傳了下來,成為今天我們研究縣城建設的珍貴資料。 (未完待續)
□齊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