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樂陵法官——冒雨往返兩地 保障如期開庭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李智群通訊員劉剛)4月9日,樂陵市法院開發區法庭法官潘炳浩和3名執行干警冒雨驅車,往返濟南樂陵兩地,不誤兩起案件的開庭審理。
當天上午潘炳浩需要開庭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被告王某系樂陵人,現正在山東省監獄服刑。根據監獄方管理規定,涉及服刑人員開庭需要提前預約,且必須在監獄內進行。巧合的是,當監獄方給出確定日期時,潘炳浩早已確定當天下午開庭另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由于兩起案件都是多人參加訴訟,所以必須由經辦法官潘炳浩主審。一日多庭原屬正常,但跨越兩地市便顯得時間緊張,偏偏4月9日華北地區普降大雨。
考慮到兩起案件涉及多人多地,如果另行開庭,不僅在法庭內部增加送達和溝通的工作量,更重要的是給當事人帶來諸多不便與焦慮。面對執行干警的詢問,潘炳浩毫不猶豫地說:“濟南雖然遠,可也算不上天南海北,剛開春也不會下暴雨,我們早出發幾個小時,中午不休息,應該能趕上。 ”就這樣,潘炳浩等人早上6點出發,驅車趕往山東省監獄,上午9點準時開庭。宣布開庭紀律、核對當事人、法庭調查、辯論……整個庭審過程有條不紊、合法高效、順利完成。為了不耽誤下午的庭審,監獄庭審一經結束,幾人冒雨返程,在下午2點開庭前趕回法庭,沒吃午飯便開始了另一場庭審。
庭審結束已到了下午6點半,當事人稱贊說:“聽說潘法官去濟南開庭,本以為下午這個庭肯定開不成了,沒想到法官們這么認真,冒雨趕回來,我們打心眼里佩服! ”“面對時間緊、任務重的實際情況,法官干警們以強烈的責任心,長途奔波,圓滿完成了兩個庭審任務,也體現了樂陵市法院各部門密切配合、團結合作、高效便民的工作作風。 ”樂陵市法院院長孫文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