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用防護網粘鳥不是小事,而是違法犯罪。我以后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近日,臨邑縣檢察院對一起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舉辦聽證會,當事人李某某對自己的行為悔恨萬分。和以往不同的是,這次聽證會開到了田間地頭,并現場普法宣傳,達到了“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日前,臨邑縣公安局森警大隊在巡邏中,發現李某某在自家果園中設置粘鳥網防護果園。經現場勘驗,粘鳥網上共有37只鳥類死體和2只鳥類活體(一只得到救助,另一只因受傷嚴重死亡)。李某某的捕獵鳥類行為涉嫌非法狩獵罪。
“我是為了保護果園不受鳥類侵害,并不是為了食用和售賣,怎么會構成犯罪呢?”最初,李某某對此并不理解。臨邑縣檢察院檢察官解釋說,李某某粘捕的鳥類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即“三有野生動物”,且捕鳥區域為禁獵區,其行為已觸犯刑法。
隨后,臨邑縣檢察院就李某某一案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此案聽證會在李某某的果園如期舉行,參會人員有當事人所在鎮、村的有關負責人,以及附近的果農代表,還有聞訊而來的附近村莊的群眾。
經過聽證討論,當事人拆除非法設置捕獵工具,并通過以勞務代償方式參加張貼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義務宣傳講解等公益宣傳活動,讓李某某通過勞務來履行自己的賠償責任,保護公共利益。
聽證會結束后,臨邑縣檢察院檢察長張立河還針對該案件舉辦專場法律講座,就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講解。(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俞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