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條河流要有‘河長’了。”在二〇一七年新年賀詞中,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到了一項重大決定。
在山西太原清徐縣東羅村,村委會主任時永柱因此多了一個新身份——河長。他負責巡查汾河支流烏馬河和象峪河的東羅村河段,成為全國90萬名村級河湖長中的一員。
綿延716公里的汾河,是黃河第二大支流,山西的母親河。它孕育了燦爛的三晉文明,也一度飽受“污染之痛”。河湖治理是個極其復雜的系統性問題,要讓全國大小河湖重煥生機,當時亟待一個全面革新的河湖治理體系。
2016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
戰鼓催征,從中央到地方,出方案、定目標、建制度,一張張路線圖、時間表密集出爐。2018年6月底,全國的河流旁豎起了“河長信息公示牌”,每條河流都有河長了;半年后,湖長制也全面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120余萬名河湖長上崗履職,一張覆蓋江河湖泊的責任網織密織牢。
在各級河長統籌協調下,汾河從分段治理向流域治理轉變。一項項生態文明新機制,在改革中應運而生。如今的汾河碧水流淌,河畔綠意盎然。在太原,它是延續城市文脈的人文長廊,是市民休閑健身的樂園,也是老百姓眼中真正的“幸福河”。
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解決我國復雜水問題、保障國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創新。7年來,河湖長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全國江河湖泊實現美麗嬗變。一條條濱水綠道、一座座親水碼頭正逐步建成,建設幸福河湖,改革仍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