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費貴四角,事出有因
據陳先生介紹,他是在一次偶然的聊天中得知,朋友向自來水公司營業廳繳納的水費是每立方2.95元,而自己居住的小區兩年來一直是按照每立方3.35元收取水費。“同樣是收取水費,為什么會相差4角錢?高出的這些錢到底是什么費用呢?現在夏天洗澡、洗衣服用水較多,不明不白的多拿水費,心里有點不舒服。每個月的水費是由物業收取,物業能幫忙解釋一下多收取的是什么費用么?”陳先生說。
6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該小區物業,據物業工作人員解釋,該小區確實是按照每立方3.35元收取水費,每月的3日至10日收取。該小區是在2007年建成的,共有31棟樓,分為5層和6層兩種樓型,約有1400戶居民入住。“我們小區人數較多,供水壓力較大,所以必須24小時開啟供水二次加壓設施,保證居民的正常用水。自來水公司規定的水費是每立方2.95元,我們收取3.35元,多收取的4角主要是用來支付二次加壓設施多需的電費。”該物業工作人員說。
據了解,該小區一共有兩臺供水二次加壓設施,設備產權歸屬小區物業公司。為了保證高層居民的正常用水,兩臺設備每天24小時運轉,運行1小時平均消耗11度電,一年下來電費至少在5萬元以上。
索要加壓費,應先公示
在小區門口,記者看到一張用水價格的公示牌,上面標注每立方水費是2.95元。“那個公示牌只是標注了供水公司所規定的水費,我們明天打算張貼一張告示,告知小區居民多收取的4角錢為二次加壓費用,以便讓小區居民明白水費的收取情況。”物業工作人員說。
據供水總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按照物價局的規定,目前水價為每立方2.95元,其中包括1.7元的基本水價,1元的污水處理費(代收),0.25元的水資源處理費。“目前幾乎所有的小區都要使用二次加壓設施保證居民的正常用水。如果小區與供水總公司簽訂物業代收合同,小區居民可以向物業繳納水費,如果沒有簽訂代收合同,居民可以直接在總公司營業廳繳納水費。居民除去繳納水費外,如果二次加壓設施所有權歸屬小區物業且正常使用,物業都會收取相應的二次加壓費用。”供水總公司工作人員說。
隨后記者咨詢德州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要根據加壓實際成本來收取。物業向居民收取二次加壓費時,應該向居民提供費用成本、出示用電量單據,向住戶公示,得到認可后方能收取。
(作者:呂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