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財政給力,跨越增長重點傾斜
總體上看,這十年,是我國文化設施數量劇增的十年,是城鄉居民文化生活日趨豐富的十年,同時也是文化財政支出增長最快的十年。這種快到底有多快呢?
據統計,新中國成立以來,從“一五”到2001年,國家對文化事業的投入共計610.42億元。而2007年至2011年,5年間國家投入的文化事業費達1454.99億元,年均增長20%。5年相當于前50年兩倍有余。
文化開支的這種增速在新中國歷史上,在改革開放以來,都是前所未有的。一方面是國家財政實力大增,一方面是舍得給文化投資,兩個因素促使大筆資金源源不斷地進入,文化惠民由此具備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必須指出的是,這種增速是在以往投入嚴重不足基礎上的增速,帶有一定程度的補償性質。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為了實現2020年全面小康的目標,國家對文化事業的投入應保持連貫。對此,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保證公共財政對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從國家政策層面給文化投入持續增長加了一道保險。
長期以來,我國大量的文化資源集中在東部和中心城市,中西部地區和基層、農村公共文化基礎設施陳舊,設備落后,人員不整。因此,文化投入在總體均衡的同時,也要有重點,有傾斜。非如此,不足以使落后地區盡快趕上來。
目前,文化事業費的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基層、用于農村,并向老少邊窮地區傾斜。通過文化事業費結構的調整,有效改善了文化民生,促進了文化權益均等化。2011年,西部地區文化事業費108.59億元,占全國的27.7%,比重比2007年提高了6.2個百分點。文化事業費進一步向基層傾斜。2011年,縣及縣以下文化機構文化事業費187.12億元,占47.7%,比重比2007年提高了19.5個百分點。
文化投入的增加促使城鄉文化基礎設施不斷普及、升級,文化活動有了堅實的陣地。如今,不管多么偏遠,人們總能在當地看到合唱團、鼓樂隊、秧歌隊、舞蹈隊等群眾性文藝團體的身影。弦歌處處,遍及城鄉。文化惠民,正在這里改變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