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舉措確保全部脫貧摘帽
產業扶貧
重點支持扶貧工作重點村、貧困戶發展投資少、見效快、風險小的特色種養業。
實施扶貧工作重點村“一村一品一產業”推進行動。
實施農村電商扶貧工程,對農村貧困家庭開設網店給予網絡資費補助、小額信貸等支持。
扶持“農家樂”、特色采摘、農耕體驗、休閑養生、旅游產品制作等鄉村旅游業。
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幫助有條件的農村貧困戶新建分布式光伏項目。
智力扶貧
從 學 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實行資助全覆蓋,確保每個農村貧困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 難 而 失學。學前適齡兒童免收保教費。
普 及 高中階段教育,率先對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
實 行 貧困農村留守兒童關愛行動。
勞務輸出扶貧
以就業為導向,兩年內完成對所有愿意學習技能的農村貧困勞動力的免費培訓。
通過政府購買部分公益崗位,安排農村貧困人口就業。
鼓勵和支持京津冀地區、東部沿海地區和我市用人企業在貧困地區建立勞務培訓基地,開展好訂單定向培訓。
鼓勵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招收貧困家庭子女,確保貧困家庭勞動力至少掌握一門致富技能,實現靠技能脫貧。
城鄉環衛一體化過程中,新增保潔員等就業崗位優先提供給農村貧困人口。
資產收益扶貧
把村集體閑置土地等資源和經營性資產作股量化到村民,組建股份合作社。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到農業、鄉村旅游等項目形成的資產,可折股量化到農村貧困戶和農村貧困人口。
社會保障扶貧
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推進農村低保線和扶貧線“兩線合一”,2016年各縣(市、區)低保線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線,2018年低保線達到省定扶貧標準線。
兩年內實現符合集中供養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集中供養。對重度殘疾農村貧困居民,由政府全額代繳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提高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最高支付限額2016年起提高到每年50萬元。對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實行分類救治和先診療后付費結算機制。將農村貧困人口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圍,農村貧困人口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承擔部分,由各級財政補貼,努力減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對符合條件、有改造意愿的農村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劃。晚報記者 潘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