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關德州的古籍文獻中,有一種能夠稱得上具有“三最”的書籍,它就是田雯所撰寫的《長河志籍考》。
◎該書的作者職務最高影響最大。田雯在寫作該書時是官至正三品的刑部、戶部左侍郎。
◎該書的流傳環境最好。 《長河志籍考》成書后不久,就被收入乾隆皇帝主持編纂的大型文獻叢書《四庫全書》,使其有了不同尋常的流傳環境。
◎對后世的影響最大。康熙朝以后成書的歷代德州志書,無不以其說為正統。
寫作緣由
田雯(1635-1704),字紫綸,號山姜,晚號蒙齋,今德城區呂家街人。明崇禎八年(1635)生于書香官宦門第。
田雯16歲考中秀才,26歲中舉人,28歲 (康熙三年,1664年)中進士。歷官中書舍人,戶部、工部司員,江南學政,湖廣督糧道,光祿寺卿,江寧、貴州巡撫,后為刑部、戶部侍郎,官至三品。他的詩文博雅,與康熙朝詩壇盟主王漁陽并稱一時。田雯一生著作等身,《古歡堂文集》12卷,《古歡堂詩集》15卷,《長河志籍考》10卷等皆入 《四庫全書》。另外,還著有《楚儲米議》《觀水雜記》《寶泉記》等。
根據時間推算,田雯撰寫《長河志籍考》應是在康熙三十年(1691)開始的。這一年,田雯的母親去世,他掛冠回家守制。正是回家守制的舊有制度,才使他有時間靜下心來,翻閱明代修成的德州各志和康熙十二年(1673)新成書的《德州志》,并發現志書中許多問題記述不夠清楚,所以才決心寫一部家鄉信史以流傳后世。兩年多的守制期間,《長河志籍考》的初稿基本完成。康熙三十二年(1693)底,田雯被召回京擔任刑部右侍郎,便將書稿帶回京城官邸。在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將其定稿刻印。
田雯撰寫《長河志籍考》的動機有二:第一是回報與反哺家鄉的文化建設。田雯的成才,首先是得益于家族的影響,更重要的是得益于明中期以后德州形成的優越的人文環境。從德州走出去的田雯,對家鄉一直懷有深厚的感情。正如他本人在 《長河志籍考》序中所說“維桑與梓,必恭敬止,詩言之矣”!他后來還捐資重修德州學宮以及德州科舉題名塔等。
第二是力圖說明德州歷史沿革中的一些有爭議的問題,糾正過去地方志書中的錯訛之處。他晚年對故鄉“俯仰興懷”,“結情牢落”,加之對明代德州各志和清康熙《德州志》的不足“單成悵恨”,于是促成撰寫《長河志籍考》一書。田雯對于德州舊志中的諸多錯誤感到十分遺憾。所以,他在撰寫《長河志籍考》時,“周流輿籍、詳觀圖牒”,堅持做到廣征博引、嚴密考校。
書體性質
《長河志籍考》共分10卷,近4萬余字,分封域、河渠、鎮店、古跡、祠廟、官廨、戶口等12個類目。從史志學的角度看,《長河志籍考》應該屬于鄉土志范疇。但清末朝廷制定的《鄉土志編寫規范》,鄉土志一般要分為15個基本類別,即歷史、政績錄、兵事錄、耆舊錄、人類、戶口、民族、宗教、地理等。 《長河志籍考》與朝廷規范相比,雖有明顯不同,但大部分內容基本符合鄉土志的范圍。
鄉土志的編寫標準,是在光緒年間才制定出來的,田雯撰寫《長河志籍考》時要比清政府頒布標準早了近300年。鄉土志在寫作上應該采用記述文體,而《長河志籍考》中存有不少的考證,但總體上還是記述為主,就是那些考證,也是為了更好地記述而來的。
《長河志籍考》與普遍的風物志相比,也不盡相同。一般風物志分為山川名勝、歷史沿革、名人軼事、文物掌故、文化藝術、工美土特產品、飲食風味等幾部分。 《長河志籍考》缺乏名人軼事、文化藝術、飲食風味等基本內容。所以說,《長河志籍考》應是介于風物志與鄉土志之間,記載和考證德州歷史文化的重要鄉邦文獻。